按照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、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规定,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受理、专家评审等工作。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2023年第二批拟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3年9月4日—9月8日)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、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
单老师 0871-63138618
通讯地址及邮编:
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606室,650051。
2023年第二批拟批准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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